宛城区法院:拿到执行款 申请人露笑颜

  发布时间:2019-04-25 11:52:32


    “今收到宛城区法院转交执行款15万元,现申请结案。”4月24日上午,申请人小莉(化名)收到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转交的11万元现金和微信转账的4万元执行款后,高兴地笑了。

    2017年5月份的一天,小莉骑着摩托在路上行驶时与被执行人魏某驾驶的摩托相撞,导致小莉受伤住院。经鉴定,此次事故造成小莉九级伤残。公安交警大队事故认定书认定魏某全责。小莉住院后,魏某支付小莉5万元,没有再支付其他费用。小莉诉至法院,法院判决魏某赔偿小莉各项损失2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小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魏某,魏某以无钱为由拒不支付。3月28日下午,执行干警从知情人处得到线索后,在魏某工作场所将快下班的魏某强制拘传至法院。到法院后,魏某迫于无奈,通过支付宝和微信共转给申请人5万元,说这已是极限,不能拿出更多,想以亲戚的车作抵押,剩余款项慢慢支付。但申请人以魏某言而无信为由拒不接受此方案。后魏某被司法所拘留15日。

    4月12日,魏某司法拘留到期后,执行干警将魏某从拘留所提出,再次询问魏某如何履行。不想再次被拘留的魏某急忙联系家人,魏某的伯父到法院为魏某提供担保,申请人表示愿意放弃部分权益后,魏某保证五一之前全部履行,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4月24日上午,魏某将11万现金送到法院,并通过微信给执行干警转账4万,至此案款全部履行。执行干警当即通知申请人前来领款,案件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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