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区法院:借款不还 法院拍卖其房产

  发布时间:2018-08-29 16:53:04


    “感谢蒋法官,这钱可算是要回来了,否则我一想起这事就心里堵得慌。”8月23日上午,申请人肖某在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结案时,不断地向执行干警道谢。

    申请人肖某和被执行人李某夫妻是朋友,几年前,李某(女)做生意两次从肖某处借款40万元,其中20万还是肖某从另一位朋友那里借来的。肖某追要借款时,李某以种种理由不还,为要债双方朋友关系破裂。肖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李某偿还肖某借款及利息,李某的丈夫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判决生效后,肖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宛城区法院执行局向被执行人李某夫妻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未予履行。执行干警依法将李某夫妻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信息,限制高消费。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通过查控发现被执行人李某名下房产一套,当即依法予以查封。因被执行人在限定时间内没有依法履行法定义务,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李某名下房产进行评估,并于2018年7月17日在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拍卖,被第三人以575441元竟得。

    宛城区法院收到房款后,将被执行人李某拖欠申请人肖某的借款直接转给了申请人,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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