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区法院强制腾房 邀请人大代表见证执行

  发布时间:2018-08-16 15:19:49







    “我在8月13日上午阻碍宛城区法院腾房,现在我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我表示悔过,以后遵纪守法,不再做违法事情。”8月13日上午,阻碍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强制腾房的马某写下了悔过书。

    被执行人徐某拖欠马某亲属借款无力偿还, 2014年10月1日将其位于新野县某路的两间门面房签订租期15年租赁合同折抵欠款40万元租给马某夫妻。在此之前,被执行人徐某已将该房屋抵押给银行贷款148万元,贷款到期后,徐某无力偿还,银行诉至法院,该房屋被法院依法查封、评估后拍卖,期间法院通知过承租人,但其并未参与竞拍,该房产由第三人张某拍得。交付房屋时,法院多次组织协商,但承租人以被执行人拖欠借款、要求承担房屋装修费用为由拒不搬出。

    8月13日上午,宛城区人民法院决定强制腾空该房产,邀请区人大代表鲁某见证,并请求新野县法院执行局协助执行,共出动警车四辆,执行干警二十余人,顶着炎炎烈日来到新野县被拍卖房屋所在地,强制腾房。

    “我不管谁买这房子,我的损失咋办,你们法院就不管了?!”马某及其丈夫态度恶劣,拒不配合腾房,马某甚至抱着自己的的孩子威胁执行干警锁门,被干警强制带离现场,执行干警明确告知马某夫妻:“你们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挽回损失,我们今天依法强制腾房,如果你们阻拦将被采取强制措施。”一见到法院要动真格,马某害怕了,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将自己的物品搬出,并写下悔过书。

    当天下午,在人大代表和公证处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房屋被顺利腾空,执行干警当场将房屋钥匙交给了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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