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哥,借你的钱我一次还不上,我今天当着边法官承当分期履行,你看行吗?”8月7日上午,刚从拘留所被放出来的被执行人周某被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堵在门口,在不执行就要再次被拘留的执行威慑下,周某赶忙表示愿意履行。
被执行人周某拖欠申请人李某借款10万元,李某多次催要,周某拒不返还并“人间蒸发”,李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周某及其丈夫高某偿还李某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审理期间法院保全高某名下翼虎轿车一辆。判决生效后,李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宛城区法院执行干警依法向周某、高某送达相关执行文书,二人均未回应。6月14日,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冻结了周某名下中国农业银行、民生银行账户资金。执行干警通过公安户籍网络查询到了周某的户籍所在地,但并未找到被执行人下落。8月6日,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得知周某另有执行案件在兄弟法院,联系后获悉周某因执行案件被司法拘留后履行完毕,隔日即将解除拘留手续,执行干警当即决定到拘留所堵人。8月7日7点30分,执行干警在拘留所门口堵到了刚被放出来的周某,拿出拘留决定书,明确告知周某,如不履行将对其司法拘留。从拘留所被放出来才走到门口的周某立即表示愿意协商还钱:“我愿意服从并履行法院判决!”
在执行干警的协调下,当天上午,周某与申请人李某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周某两年内分期偿还借款及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共计11万元,利息部分另计。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