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区法院:进了拘留所 被执行人才服软

  发布时间:2018-05-24 08:47:28



    “他(被执行人樊某)不懂法,知道错了,我们替他把执行款拿来 了。”5月21日,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被执行人樊某的家人代其认错,送来部分现金,剩余部分手机转账,全部履行了执行款,希望法院早点把樊某从拘留所里放出来。

    被执行人樊某的妻子张某2015年8月向申请人曹某借款1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偿还2万本金后,剩余部分拒不偿还。曹某起诉到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张某及其丈夫共同偿还曹某借款及相应利息。

    判决生效后,樊某夫妻拒不还款,曹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多次联系张某,张某均以无钱为由不予履行,也不露面。

    5月19日清晨,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继续开展周末集中执行行动,冒雨出击,将同为被执行人的樊某强制拘传回法院,樊某认为法院判决不公,钱不是他借的,不能问他要。因协商不成,樊某又不愿还钱,法院依法对其司法拘留15日。

    当天上午,执行干警要将送樊某去拘留所,趁着干警去取车时,看起来平静的樊某快步往法院大门外冲去,执行干警薛超庆立即追赶,在大门外将樊某拽倒,将其制服。此时的樊某依然不服,执行干警将其强制送进了拘留所。

    进了拘留所后,樊某服软,表示愿意联系家人履行。5月21日下午,樊某的家人送来5万余元现金,又通过微信转账,履行了全部执行款。法院对樊某进行批评教育后,依法解除了樊某的拘留措施。

责任编辑: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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