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区法院:执行时铁面无私 赠路费方显温情

  发布时间:2018-05-24 08:45:02





    “这钱你打车也够了,赶紧回去吧,别让你家里人担心!”5月19日周六上午,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薛超庆把回家的路费递给履行执行款后没钱回家的被执行人任某,使得被法院强制拘传的任某对他连连道谢。

    2016年1月份被执行人任某给申请人陈某介绍对象时,陈某给了她8千多元的介绍费,后因任某介绍的相亲对象因刑事诈骗被判刑,和陈某的婚事作罢,陈某起诉到法院要求任某返还介绍费,法院判决任某返还陈某5200元。判决生效后,任某以介绍费已经给了女方为由不愿退还,陈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多次与被执行人联系,但任某均不予配合。5月19日早上,宛城区法院“百日执行攻坚”活动又一次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冒着大雨将被执行人任某从官庄工区的家中强制拘传带回法院。任某被带回法院后依然连连喊冤,说陈某给的介绍费大都给了相亲对象,自己不应该退那么多钱。执行干警警告任某,法院两审判决都判你退还介绍费,拒不执行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在执行威慑下,任某表示愿意履行判决,将身上带着的2800元现金交给了执行干警,剩余部分回家后就送到官庄法庭去。

    办完相关手续后,任某却说,身上就带了这些现金,早上来时是被法院强制带回来的,现在回家连坐车的钱都没有了。听到任某的话,承办任某案件的执行干警薛超庆从自己的钱包里拿钱给了任某,叮嘱其早点坐车回家,她感激的连连道谢。

责任编辑: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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