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区法院通过微信平台发送廉政提醒

  发布时间:2017-04-06 10:21:50


    “垂首凝思,执法路上自律否?扪心自问,身为法官慎独乎?过节了,纪检组提醒 ”4月1日,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纪检组长史新珍在清明小长假即将到来之前,在法院微信工作平台发布一条微信提醒。打开宛城区法院工作平台微信群,干警们经常收到这样不定时的廉政提醒,这是宛城区法院依托网络工具,创新工作方法,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到微信媒介,实现廉政教育常态化、廉政警示动态化、廉政信息生活化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宛城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充分利用微信平台,强化廉政教育,增强崇廉拒腐氛围,将预防监督关口前移,抓好廉政教育。一是依托“微信热”,拓展廉政教育渠道。宛城区法院充分利用微信信息传递快、范围广、互动多的特点,建立了宛城区法院工作平台微信群,在微信群中发送廉政提醒,让正能量通过微信广为传递。二是关注“微言论”,构建交流互动平台。宛城区法院借助微信这一喜闻乐见的交流方式,为广大干警搭建了“方便、快捷、高效”的交流平台。改变了传统廉政教育在时间、内容、形式上的单一性,通过发送廉政提醒、图片资料,将“廉政大课堂”融入“微信小平台”,实现了时空上的延展性,营造“廉政知识随时学、廉洁动态时刻知”的氛围。三是将廉政文化建设融入廉政教育中。通过发送文化气息浓厚的廉政提醒,改变了传统意义上廉政教育的单一性,以大家喜闻乐见的方式将廉政教育渗入干警心中,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使廉政教育无处不在,让广大干警随时绷紧廉政弦。

责任编辑:薛超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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