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法院 “春雷行动”在继续

  发布时间:2017-01-26 11:34:52






    1月25日清晨,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再次出击,兵分三路,一个上午带回被执行人4人,当场和解1案。被带回法院的4个被执行人中司法拘留1人,在法院和解1案,执行标的数十万元。

    金华乡某预制板厂老板郭某某的一个工人在工作中受伤,法院判决郭某某赔偿工人的损失,郭某某一直推脱。该案立案以来,经执行干警多次督促无效后,执行干警在其预制板厂内,现场对他宣读了拘留决定书,在送至拘留所途中,郭某某在车内威胁要跳车并咬舌自杀,被执行干警徐玉群制止。

    汉冢乡做生意的王某2011年为他人担保贷款11万元;梁某为他人担保借款2万元,他说自己是酒后签的字;吕某借别人23万,均一直推托不还,在这次集中执行活动中,这3人因拒不履行当即被强制带回法院,执行干警督促他们尽快还款。随后,吕某一案在法院和解。

    邓县桑庄镇的王某2014年在宛城区瓦店乡将张某撞伤,法院判决王某赔偿张某各项损失10余万元,王某一分都没有履行,并且长期躲在外地。执行干警通过知情人报告得知王某今年回乡过年,25日一大早就驱车赶赴邓州,王某的妻儿紧锁房门,拒绝干警搜查。执行干警没有在家中找到王某,就耐心的对王某的妻自和儿子讲政策讲法规:“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再说他撞伤人本就应该赔偿,他回来你们也劝劝他。”王某的妻子最后答应只要丈夫回来就让他到法院。

    据宛城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石明团介绍,在这次“春雷行动“集中执行中,宛城法院集中排查了一批标的小、被执行人长期不在家或是被执行人一直推诿不履行的案件,利用春节团圆的有利时机集中执行。在执行中,面对当事人的撒泼、谩骂、甚至一些执行人家属拦挡,一位被执行人被干警强制带回法院的路上,还威胁干警要跳车、自杀,执行干警克服困难,执结了一批当事人长期不在家或久拖不决的案件,在群众中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被这次集中执行行动威慑,1月24日下午,一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被执行人主动将10万元执行款送到法院。

    宛城法院的王琦法官作了一首打油诗:春雷号角已吹响,执行干警忙下乡;一路警灯在闪亮,老赖东躲又西藏;干警又把政策讲,拒不执行坐班房;三个小组比着忙,执行干警好榜样。

责任编辑:薛超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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