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南阳市宛城区法院委托,根据招聘宛城区法院审判辅助人员程序公告,经过笔试、电脑技能考试、面试答辩、体检、考察等程序,考生陆月等25名同志符合公告规定,列为拟招聘对象,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7天(从2016年6月21日至6月27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聘人员有异议,请书面实名向南阳市金子劳务派遣公司以及宛城区人民法院政治处、纪检监察室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举报电话:
南阳市金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186*****
宛城区人民法院政治处:0377—61661059;纪检组:0377—61661008。
上述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南阳市金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2016年6月21日
附:拟聘审判辅助人员名单
书记员15名:陆 月 唐亦垠 王清冉 历相龙 郜彬博 宋朋飞 李 莎 范 哲 薄 涛 兰春阳 高一鸣 张 尧 朱振华 丁启蒙 尹 真
信息管理员10名:丁 睿 叶 帅 张智雯 赵晓蕾 雷 梁 屠晨曦 李冬雪 何梦蕊 王盛行 吴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