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一堆砖头 赔了2万元又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6-03-30 09:19:02


    因为邻居在门前空地上放砖头,两家发生争执,赵某某将邻居打成轻伤二级,赔了20000元不说,还触犯了法律。日前,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赵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家住南阳市新店乡的赵某某和张某某两家本是邻居,门前有个空场,两家人都说是自家的。2015年5月14日18时许,因张某某将自己家砖头堆放在门前空场内,与赵某某的家人发生争执,双方厮打过程中,赵某某用拳头将张某某鼻部打伤。

    经法医鉴定,张某某张某某鼻骨粉碎性骨折、双侧上颌骨突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案发后,赵某某赔偿张某某20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某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采纳。案发后,被告人亲属与受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可以酌定对被告人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判处缓刑对社区不致造成重大影响,可以适用缓刑。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

    法官提醒: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近邻不如对门,本案中的当事人在事情发生时没有理智对待,争执中将对方打伤,赔钱不说,还触犯了法律,得不偿失。提醒大家在遇到矛盾时,学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责任编辑:薛超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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