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心,低价换美金被告获刑 多亏,宛城法院追回被骗款

  发布时间:2016-03-30 09:18:10


    听说能以最低价格换来超额美金,就想以小钱赚大钱,结果被人骗走四万多元。日前,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在两名被告人退赔损失后,依法对二被告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及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3月22日,被告人吴某某、万某某经事先预谋后,以低价美元换人民币为由,将受害人周某骗至南阳市宛城区一家餐厅,后以在茶馆内不方便交易,将周某叫至餐厅门口附近的马路边,被告人吴某某将事先在中国银行换得的一捆包装好的1200美元谎称为100000美元交给周某,被害人周某将自己带来的人民币45000元交给被告人吴某某后三人离开。事发后,周某将1200美元换了7368元人民币。被告人吴某某分给被告人万某某人民币15000元。案发后,被告人吴某某亲属退还被害人37632元,万某某退赃3300元,受害人对吴某某予以谅解。

    法院另查明,被告人万某某因犯拐卖妇女罪,曾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1998年10月29日刑满释放。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某、万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万某某有前科,再犯本罪,应当酌定从重处罚。二被告人认罪,退还了全部赃款、可以酌定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吴某某所在社区愿意接受社区监管的意见,适用缓刑不致对社区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适用缓刑。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骗子骗人的手段并不是多高明,想赚钱就要踏踏实实的去努力,不要妄想投机取巧不劳而获,就不会给骗子们以可乘之机。

责任编辑:薛超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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