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区法院巡回法庭送法进校园

  发布时间:2015-04-15 12:16:44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积极响应河南省高院关于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的号召,落实巡回审判,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开展法制教育。4月14日下午,宛城区法院刑事审判庭的法官来到南阳理工学院报告厅,公开审理段某、张某、田某贩卖毒品一案。南阳理工学院文法学院近300名学生旁听了庭审。河南电视台、河南法制报等十余家媒体到现场进行采访。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豫法阳光微博团队及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宣传处的同志们也来到现场,进行了微直播。

    巡回法庭由宛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杜玉明担任审判长,审判员李鹏鲲、人民陪审员齐曙光依法组成合议庭。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王峰、尹硕出庭支持公诉。因是巡回审判,且被告人没有佩戴刑具,宛城法院调动充足警力,保证安全。庭审过程严格按规范化进行,给诉、辩双方及被告人充分的表述机会。三被告人都当庭进行了忏悔,他们表示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给社会、家庭及个人带来的危害性,恳请法庭能够给予重新做人的机会。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庭审,合议庭综合本案情况经合议后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段某、张某、田某犯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段某有期徒刑6年,罚金6000元;张某有期徒刑5年7个月,罚金3000元;田某有期徒刑1年,罚金1000元。

    庭审结束后,南阳中院少审庭审判员王飞舟给学生们上法制教育课,标题为《防范毒品的危害》。为同学们讲解了毒品的相关知识,毒品的成瘾性,毒品的危害,如何防范毒品,预防毒品犯罪。

    宛城区法院的这次巡回法庭审理的犯贩卖毒品案件的三个被告人均是90后,年龄最小的仅20岁,和旁听的在校大学生年龄相仿。通过典型的案例,引导学生树立法律意识、安全意识,警示学生学法、守法、用法,预防违法、抵制毒品犯罪、远离毒品。南阳两级法院开展的送法进校园活动,开展了有效的法律宣传,在高校师生中树立了法院的良好形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薛超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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