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法下乡,支持民调,消除矛盾在萌芽

  发布时间:2014-10-30 11:28:50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干警充分履行法制宣传的责任,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咨询活动,主动做到“三入户”。即:法律知识宣传入户,法律咨询服务入户,法律援助入户。帮助群众掌握法律知识,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增强依法维权观念,强化群众对法治的信仰和对法律的尊重。

    2014年以来,宛城区法院根据农村的特点,制作通俗易懂的宣传版面和小册子向群众发放,抽调法官在乡镇集市上设立法律咨询台,现场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把常用的法律知识送到群众家门口。此外,还积极参与涉及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活动,针对不同时期青少年的心理特点,采取“走出去、请进来、送温暖”的方式,通过开展“送法进校园”和邀请师生们到法院参观学习、观摩庭审等活动对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帮扶活动。2014年3月,副院长刁德顺到聋哑学校为聋哑儿童上新春第一堂法律课;5月7日,政治处主任党学展到南阳市三中做法制报告;5月29日,包村法官走进红泥湾中心小学,为学生们送去了口袋书,和师生们欢度六一儿童节;红泥湾法庭今年以来先后3次到南水北调工程中在红泥湾镇落户的移民村给群众上法制课。

    院党组考虑到,送法进村、送法进家庭也许能解决一时之需,但遇到紧急情况和突发的矛盾纠纷,法院干警也鞭长莫及。为了实现真正的长治久安,就要想办法提高当地村委自己处理纠纷、化解矛盾的能力。于是,法院就把重心放在了支持和指导当地村委人民调解工作上,通过发挥人民调解员的作用,随时随地的调处纠纷、化解矛盾。

    在活动期间,法院采取双向联络制的方式,搭建人民调解与司法指导之间的平台。各个法庭根据实际情况也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力度,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水平。一是定期召开辖区内人民调解工作座谈会,通报法庭诉讼情况,分析诉讼原因,提出预防、解决纠纷对策,并及时了解民间纠纷动向,以确定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侧重点。二是经常到辖区内向调解人员讲授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等常用法律法规,传授调解技巧。三是组织民调人员旁听、观摩典型案件庭审,或者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由法官结合典型案例现场为他们讲解和评析。四是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交流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强对调解人员的培训。7月3日、4日,法院举办人民陪审员、调解员政治、业务培训会,邀请南阳市中院法官学院院长、全国知名法学专家何志等集中两天时间为陪审员讲授了职业道德、廉政建设、司法制度、裁判思维以及合同法、婚姻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基本知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五是加强审查、指导。针对庭审中当事人提交的有关经过民调作出的意见和协议,进行认真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充分肯定和支持,作为案件处理的依据。

责任编辑:薛超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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