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积极落实巡回审判,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开展法制教育。10月22日上午,宛城区法院刑事审判庭的法官来到宛城区牛王庙社区,公开审理马某抢劫一案。社区数名群众受邀旁听了庭审,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宣传处的同志们也来到现场,进行了微直播。
本次庭审的被告人马某于2014年6月3日10时40分许酒后窜至南阳市区张衡路西边一小道内,趁步行打电话的王某不备,将其手机抢走并致其受伤,经过公安机关立案侦破将马某逮捕归案,并由检察机关对其提起公讼。因被告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认罪态度较好,且对受害人已进行赔偿,取得受害人的谅解,合议庭综合本案情况经评议后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宛城区人民法院将审判工作同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巡回法庭深入到乡村、学校、社区、企业,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案件,进行巡回审判。通过这些直观、生动的教育课,使群众更加了解审判工作,加强法制观念。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