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区法院紧扣考核指挥棒 六项措施提质效

  发布时间:2014-02-27 11:27:55


    法院系统内部的绩效考核一直是反映法院审判质效的重要标志。多年来,法院的绩效考核项目、标准和体系不断完善,认真完成绩效考核的各个项目必然带动审判质效的提高。宛城区法院根据上年度绩效考核的情况,制定了六项措施,为提高审判质效提供了具体的措施。

    一是认真分析2013年绩效考核的得失项目。2013年省院对基层法院审判质效考核指标共有26项,宛城区法院对全部得失项目逐一分析,提出对策,通报全院。

    二是实行失分追责制。院长谢云龙要求,要充分认识绩效考核的重要性,紧紧围绕省院绩效考核办法开展各项工作,各单位要确保不该失分的项目决不失分,失分要严肃追责。

    三要组织全院审判人员定期进行培训,熟练掌握《法院综合信息系统》的运行原理和使用方法,高度重视考核指标项目的权重。

    四是做好三通报一分析。每月通报案件收结存情况和干警个人结案数;每月通报各庭质效数据,重点分析业务指标下滑原因,查找影响审判质效突出问题,提出解决对策;每月通报上诉及发回改判案件情况,逐一评析,责任到人;每季度召开一次绩效考核分析会,面对面指导各庭有针对性开展工作。

    五是实行表彰和警示制度。对全院审判工作做出突出贡献或工作特别先进的庭,予以通报表扬,对审判质效落后的庭发出警示,加强日常督促管理。

    六是邀请中院审管部门进行专题辅导,及时掌握我院和全市、全省先进法院之间审判质效上的差距,保持优势,补上短板。

责任编辑:薛超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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