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区法院“三个三”扩大代表委员观摩庭审效果

  发布时间:2013-11-08 15:32:58


    为深入开展代表委员观摩庭审活动,宛城区法院在总结“百案观摩”活动有益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三个三”工作机制,实现了代表委员观摩庭审的常态化。据统计,2013年来,该院先后邀请代表委员观摩庭审13件次,密切了法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受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肯定。

    一、明确提出三个目标。一是以观摩促进公开。通过邀请代表委员观摩庭审来打破法庭神秘主义,增进办案人员司法公开意识,带动庭审直播、群众旁听等扎实开展,树立司法公信;二是以观摩增进联系。通过零距离感受庭审,使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认知实现从宏观的模糊数字到具体的工作程序的转变,增进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了解;三是以观摩提升素质。以直面代表委员监督的方式,让办案人员出出汗,提提神,更加注意细节完善、更加注意作风转变,更加注意能力提升。

    二、重点选择三类案件。一是代表委员关注案件,即对代表委员关注的妇女儿童维权、重点企业涉诉、发回重审等案件全部邀请代表委员观摩,避免代表委员偏听偏信;二是疑难复杂案件,即对那些涉及罪与非罪、知识产权、信息公开等分歧较大的案件,邀请代表委员观摩来把脉问诊,缩小分歧,使裁判结果更加的符合客观实际,体现立法本意;三是社会影响重大案件,即对那些涉及人数众多的劳务纠纷、财产数额较大的析产纠纷、媒体持续关注的热点纠纷等,以邀请代表委员观摩的方式加强监督,消除怀疑,提高裁判结果的社会可接受度。

    三、恰当处理三种关系。一是代表委员本职工作与参加观摩庭审的关系,即邀请代表委员观摩庭审保证不影响代表委员日常工作。将邀请代表委员观摩庭审的活动一般安排在星期五上午,并提前三天通知人大法工委或政协民主法制委,方便代表委员提前做好工作安排;二是代表委员特长与案件性质的关系,即邀请代表委员观摩庭审时,同时将拟观摩案件的基本情况报送人大法工委和政协民主法制委,并建议人大法工委和政协民主法制委推荐相关领域的代表委员参加观摩,以扩大观摩效果;三是代表委员监督与法院工作改进的关系,即将代表委员观摩庭审视为查找自身不足,促进工作改进的重要平台,坚持观摩庭审之后倾听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给予反馈,用真心真诚换取理解,用真改真做提升水平。

责任编辑:薛超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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