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勤,男,现年57岁,中共党员,现任宛城区人民法院红泥湾法庭审判员。李永勤同志1983年从部队转业到法院工作以来,扎根农村,一直默默奋斗在基层人民法庭。在人民法庭工作26年来,他怀着对司法事业的执着追求,抱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和业务素质,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力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时刻以共产党员、人民法官应有的正义感和责任感激励自己,兢兢业业干事,公公正正办案,清清白白做人,不辱天平使命,被当事人称为“贴心法官”,被同事称为“拼命三郎”,被人民群众称为“铁法官”。近年来,李永勤同志在身患疾病状况下,仍然坚持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千方百计化解纠纷,每年结案均在100件以上,其中2008年共审结案件137件,调解撤诉率达70%以上,受到了人民群众的一致赞誉,受到上级多次表彰,2006年分别被南阳市委、宛城区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07年荣立个人二等功。
扎根农村 注重调解促和谐
李永勤同志生在农村,长在农村,后参军服役。1983年,他从部队转业到法院工作后,放弃了城市生活,主动向院里要求到农村基层法庭工作,因为他骨子和血液里始终藏着一份对农民的真挚感情,又了解农村的人情世故,乐意和农民打交道。他牢记一个共产党员为人民服务宗旨,公正司法,全力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积极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特别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被当地百姓称为“贴心法官”。
在办理原告某信用社诉被告彦章村李某欠款一案时,他经过分析案情,初步确定了审理方案。但当时正值三夏大忙,为了不影响农民李某收麦打粮,他决定去被告家中看一看。到了村口,见一农民正在场中打麦,李永勤就向他打听谁是李某,凑巧这位农民就是李某。李永勤即表明身份,说有个案子想找他谈一谈。看到李某十分紧张,李永勤忙说:“没事,咱们先把麦子打完再说。” 说着,李永勤拿起木锨熟练地扬麦,同时讲理说法,扬完一场麦,李某心悦诚服,感慨地说:“老李,你这样的法官咱服气!”三天后,李某就去信用社把欠款主动还清了。
象这样调解结案的案件,老李也记不清有多少了。但他有一个习惯,接到的每一件案子,他先弄清症结所在,然后对症下药,“没有解不开的疙瘩。”老李这样评价农村纠纷。老李去年办结的137案中,调解撤诉率占74.7%。尽最大努力做好调解工作,实现案结事了是老李办案的原则。
去年5月份的一天,一起赡养案件的原告穆某应老李通知来到法庭。老人虽刚过花甲之年,但却拄着一根树枝做成的拐棍,颤颤巍巍,灰头土脸,颜色蜡黄。经老李询问,得知老人一直接济身有残疾生活丧失劳动能力的小儿子,由此引起大儿子和二儿子的不满。一年前,老人患了癌症,花完了所有积蓄,又欠了几千元外债,但大儿子和二儿子却不管不问。老李蹙着眉听完案情,沉思了一会儿,语重心长对老人说:“你身患重病,儿子们丢下不管是不对的,但你想没有,一年官司十年仇啊,你今后的生活和病还要靠他们照顾。这样,你先回去找你们家族有威信的人,把你的病情和所花的钱都摆摆,让他们理解你,然后让他们出面找老大、老二。”老人听了连连点头。接着老李又把老大和老二通知来,老李先批评了两人一顿,接着说:“你们的父亲不是懒,也不是糊涂,他现在病重,是你们尽儿女义务的时候到了,你们甩手不管,法律和道德都不允许。” 两人听后低头不语。几天后,穆某拄着拐棍来到法庭,见到老李就兴冲冲说:“老兄弟,你这法儿管用,他俩不仅痛快给我看病,还替我还了外债。今天我来把案子撤了。”
胸怀大局 无私奉献为人民
李永勤为了审判事业任劳任怨,埋头苦干,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被同事们视为“拼命三郎”。
在黄某诉被告张某土地侵占一案中,被告因地址不详一直找不到,无法发手续。李永勤表示无论刮风下雨,不分白天黑夜,只要能找到被告确切地址,一定立即前去发手续。立案后的一天晚上9时,原告突然说找到了被告的地址,且被告就在家中。事不宜迟,李永勤立即起身,拖着病躯,赶赴新店,费尽周折,找到了被告,说明来意,把所有手续办完。回到家中时,已是夜半时分。
靠着这种勤奋执着,李永勤办了千余件民事案件。近年来,每年结案都在一百件以上,调解率也在70%以上。他每天几乎都有庭开,开完庭就没时间写判决,他就拿回家去写。有时凌晨4点多,老李就爬起床来写判决,爱人心疼,就劝他少干点,他安慰老伴说:“早晨我脑明眼亮。”其实老伴知道他近两三年来视力不好,写一段判决就得歇一会儿,不然看东西就模糊。
自从26年前来到红泥湾法庭后,李永勤注定一辈子扎根这片黑土地。他爱人没工作,两个孩子读书也要花钱,全家的重担都落在他一人肩上,他家是宛城区法院唯一的一个“一头沉”家庭。他一直过着清苦的生活,工资实在不够家用时,就承包了5亩责任田来补贴。农忙时节,他往往白天去上班,晚上忙农活,但是从来不耽误工作。
2005年9月,老李得了脑血管病,经常头晕头痛,别人劝他去大医院检查检查,他笑笑说:“我这岁数,不敢检查,一检查毛病都出来了。”可有谁知道他一是手里钱紧,二是怕耽误开庭。头晕头痛厉害时,他就到村卫生所看看,还嘱咐医生别开贵药。后来,老李发现一个“窍门”,犯病时,只要吃一粒救心丸,就能缓解,到现在他还家里一瓶,办公室里一瓶。由于积劳成疾,2006年5月的一天,他突然支持不住,被紧急送往市第二医院,但仅仅三天,病情稍一稳定,他就又回到了他心爱的工作岗位。就是靠着这种强烈的责任意识和为审判工作无私奉献的精神,他胸怀大局,心系群众,把自己的满腔热情和全部精力奉献给了审判事业,为辖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为群众安居乐业做出了突出贡献,受到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
廉洁自律 秉公司法树形象
老李常说:“老百姓不服气你有多能干,他们服气的是你的公正。”为了守住这公平正义,他始终做到“权势不惧,人情不依,执法不偏”。
无论在金钱与法的较量中,还是在情与法的碰撞中,李永勤始终信奉一条:廉洁才能奉公,廉洁才能严肃执法,廉洁是人民法官应有的本色。他说:“我也是普通人,也有人之常情,但是,在法律权威面前,人人平等,当情感和法律撞车时,我只有严格依法办事”。李永勤时刻做到清正廉洁、秉公司法,为他赢得了“铁法官”的称号。
红泥湾某农药店老板宋某曾和郭某、朱某有一债务纠纷。宋某诉称郭某在她那里赊欠农药款五百余元,但郭某签字签的不是自己的名字,而是朱某。二被告则称根本没有这回事。为查清事实,李永勤告诉他们说可以做鉴定,但鉴定需要一定的费用。原被告双方都声称自己所讲属实,不怕做司法鉴定。在这种情况下,鉴定结论做了出来:该签字不是郭某所签。原告宋某来到李永勤家中,要把一枚金戒指送给李永勤妻子,妻子坚决不收,李永勤严肃地批评教育原告,向她宣讲法律,可宋某就是不听,把金戒指放下就走。第二天上午一上班,李永勤就把金戒指交给庭长,并说明了事情原委。
在一起河滩承包纠纷中,原告先是请了当地有头有脸的人来找老李说情请吃,老李不卑不亢地回绝了。后原告又在开庭前找到老李,把300元现金悄悄放在老李的办公室里。开完庭,老李要原告把钱拿走,可是原告一声不吭起身就走。没办法,老李只好把300元交给了庭长李立。几天后,李庭长亲自驱车40多里,把300元送到了原告家。原告感慨地说:“法庭是硬骨头,你们咋我咋服,不再想非门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