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琦同志先进事迹

发布时间:2009-07-15 09:45:37


王琦,男,汉族,196211月出生,党员,本科学历,1985年以来,一直在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工作,现任立案庭庭长。该同志能够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穿于实际工作中,重学习,重调研,重增强自身素质的提高,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全院立案、信访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2002年、2003年连续两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05年荣获宛城区委、政府“政法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2005年、2006年、2007年连续三年荣获南阳市委、政府和宛城区委、政府“信访工作先进个人” 荣誉称号,2008年被省高院评为“优秀法官”。

一、立场坚定,忠于职守,具有较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王琦同志立场坚定,思想明确,有较强的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能够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关系到党和国家利益的大是大非问题面前,做到不迷惑、不犹豫,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能坚持不懈地读书看报,利用多种渠道和机会不断充实自己,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今年来注重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大”报告特别是“十七报告的学习和实践,做到深刻领会,认真贯彻,使自身的政治素质有了较大提高。该同志注重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来指导各项工作,把“三个代表”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贯穿于整个工作中。该同志还注重努力钻研业务知识,按最高法院培养知识型、学者型法官的要求,不断掌握新的法律知识。

二、文明接待,依法立案,

王琦同志带领全庭同志锐意进取,大胆创新,强化了立案窗口的文明建设,收案差错率为零。来院诉讼的当事人对立案窗口的文明服务表示满意,扭转了立案难的局面。为了做好庭前准备工作,他勇于创新,探索审判流程管理新机制,完善庭前准备程序,力争每件案件准备到位,加大审判跟踪和流程管理力度,杜绝超审限现象。

一是改善立案条件,在立案大厅公示立案条件、收费标准、诉讼流程、司法救助范围等内容;实行“一站式”和“双轨”立案工作模式,实行立案导诉、诉讼风险提示、诉讼地址确认、举证通知等措施,认真实施司法救助,对困难群众实行诉讼费缓减免措施,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二是发挥监控作用,对案件收、结、存情况逐月通报,加强流程管理,及时发出催办通知书。

三、胸怀大局,履行职责,把涉法信访工作纳入规范化轨道

近年来,王琦同志根据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委关于处理涉法涉诉问题的指示精神,结合该院涉法涉诉信访的形势和特点,切实增强集中排查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的工作目标,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发生。

王琦同志针对辖区涉法上访老户多、任务重、情况复杂的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坚持因案制宜、综合施策,采取灵活多样、务实高效的办法解决涉诉上访问题,促使信访当事人息诉罢访;找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瑕疵点,逐案进行分析研究,重新制定息诉罢访、教育稳控、依法惩治的工作方案,确保真正彻底地解决问题。经王琦同志处理的上访案件的结案率为88.2%。在全市影响较大的王某非正常上访案件中,王琦同志每次都到场参加调查、调解。在处理王某某非正常上访一案中,王琦同志多次到公安、检察部门调取材料,利用休息日到上访人家中,详细地进行调查了解,终于查清事实原因,取得了上访人的理解和信任,并指导上访人通过相关部门正确处理解决问题,从根本上化解了社会矛盾。在下访工作中,该同志最突出的特点就是能够换位思考,将心比心,把当事人看作是自己的亲人,设身处地的从当事人的角度地思考问题,处理问题,用自己满腔的热忱和诚意对待每一位涉法上访者,取得了上访者的理解与信任。在接待涉法上访老户何某时,正值秋季农忙时节,考虑到何三天两头往法院、政府跑,不仅耽误了农活,影响秋收,而且更影响当事人的情绪。于是多次到何某家中,一边帮助她干农活,一边了解她的要求和反映的问题,并且及时整理书面报告,向有关部门反映,促进了何某上访问题的更快解决。

 

 

 

责任编辑:吴红军 齐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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