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法阳光报告(总第三十一期) 发布时间:2012-12-15 10:36:09
2012年12月7日
农历十月廿四
星期五
〓本期导读〓
【法院新闻】河南法院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座谈会在郑召开
【法院新闻】省法院召开"两会"联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领导活动】张立勇院长为进城务工人员发放工资执行款
【法院工作】袁永新到许昌参加"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友好往来】台湾大学生参访团来豫进行法律研习
【普法宣传】焦作法院集中开展"12.4"普法宣传活动
【接受监督】商丘中院举行"法院开放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大学生走进法院
【执行工作】漯河法院首创"执行大头贴"敦促债务人现身还款
【案件报道】农民工老杨讨薪记
【法院新闻】
河南法院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座谈会在郑州召开
12月5日上午,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主持召开河南法院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座谈会。省法院老干部党支部书记、原常务副院长杨聚章,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田立文,省法院副院长史小红、袁永新,巡视员张中林,纪检组长王宏昌,政治部主任王树茂,执行局局长宋海萍出席。
座谈会上,省法院机关各部门、各中院机关党委负责同志和法官代表结合一个时期以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情况,畅谈了自己的心得和体会。
张立勇院长说,党的十八大强调,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司法制度是最适合中国国情的司法制度,我们一定要破除对西方司法制度的盲目崇拜,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想,澄清各种模糊认识。同时,要与审判和执行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结合当前,就是要扎扎实实开展好全省法院"第四次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扎扎实实开展好全省法院举行了第三次集中曝光"赖账户"暨"执行开放月"活动,扎扎实实开展好"送法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和第四次"万名法官回访万名当事人"活动,全力护航中原经济区建设,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法院新闻】
省法院召开"两会"联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12月7日上午,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两会"联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出席并作重要讲话。
张立勇院长指出,我们国家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代表法》规定了各级人大代表履行参政议政的职责、范围和方式。人民群众对法院裁判有意见,有权利向各级人大、政协反映,向代表委员反映,人大、政协领导、代表委员有责任对群众提出的诉求作出回应,我们法院更有义务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关注案件予以答复处理。
张立勇院长强调,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一方面使法院工作更加贴近代表委员、贴近人民群众、贴近社会,增强司法工作的亲和力,增进人民群众对法院的信任;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把法院工作更好地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树立司法权威,增强法院工作的社会公信力。
张立勇院长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增强做好当前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的使命感。要站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高度,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的高度和推动法院工作健康发展的高度去认识。二是要保持清醒,突出忧患,增强做好当前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的紧迫性。三是要突出重点,重抓落实,提高做好当前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的实效性。
【领导活动】
张立勇院长为进城务工人员发放工资执行款
12月6日,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赴安阳、新乡两地为进城务工人员发放工资执行款。省法院副院长谢德安、执行局局长宋海萍陪同。
张立勇院长在发放仪式上作重要讲话。他要求从三个方面提高对办好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重要性的认识:一是要从讲政治高度,从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以人为本的高度认识活动开展的重要意义。吃水不忘挖井人,住楼不忘盖楼人,没有农民工兄弟的辛勤劳动就没有我们今天翻天覆地的变化,全省法院干警要时刻把进城务工人员需求和愿望放在心上,认真办好每一起涉及进城务工人员案件。二是要从党的四大忧患的角度认识活动开展意义。要坚持不懈地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防止和克服脱离群众的危险,法院领导和干警要多下基层、访民情,避免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盲目办案。三是要从国家阶层变化的角度认识活动开展的意义。进城务工人员已成为产业阶层的一支重要力量,进城务工人员处境艰难必将影响党的事业的发展。全省法院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和卢展工书记及省法院党组要求,办好每一件涉及进城务工人员案件。让进城务工人员不用担心在大年三十被人追债,可以在家吃顿放心的年夜饭,可以为自己的老婆买一件新衣服,为父母买一床新被子,为孩子买一个新书包。
仪式结束后,张立勇院长冒着严寒,驱车来到安阳县法院白壁法庭,为该庭带去了电冰箱、热水器、微波炉,亲切慰问基层法院干警。
【法院工作】
袁永新到许昌参加"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12月4日,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袁永新到许昌,参加了魏都区法院和许昌市建设路小学开展的"天平助雏鹰展翅飞翔"为主题的"12·4"法制宣传日暨法院开放日活动,与大家一起观看了由法官和师生共同编演的"天平助雏鹰展翅飞翔"法律宣传文艺演出。
活动结束后,袁永新副院长接受了电视台的采访。他说,魏都区法院开展的活动形式非常有新意,尤其是学生和法官们互动的普法文艺节目,寓教于乐,明理于心,更容易让孩子们接受、认知法律知识。全省三级法院通过送法进校园,让学生走进法院、与法官面对面交流等方式,培养他们的法律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这对解决近年来校园伤害案件不断上升以及采取有效措施预防青少年犯罪等问题,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活动当天,许昌市两级法院通过组织学生到法院参观、开展"模拟法庭"、开展普法文艺汇演、走上街头提供法律咨询、发放法制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市3400多名中小学生接受了法制教育。
【友好往来】
台湾大学生参访团来豫进行法律研习
11月30日,50名在北京就读的台湾大学生参访团,在国台办、省台办有关同志的陪同下,到郑州中院进行法律研习,与郑州两级法院的10名青年法官代表进行了座谈交流,并旁听了刘自军等故意伤害案的庭审。省法院专职审委会委员、院长助理王韶华介绍了近年来全省法院推进司法公开、司法便民、司法民主的举措,以及全省法院加强涉港澳台案件审理、做好涉港澳台司法协(互)助和司法交流工作的情况。参访团的同学和与会的青年法官代表围绕马锡五审判方式、刑事案件中技术侦查措施的使用、环境污染纠纷的审理、公益诉讼及法官业务培训等进行了深入交流。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座谈和观摩庭审,他们对大陆的司法制度有了更深刻、更直观的认识和了解,尤其对河南法院围绕司法公开透明和司法民主化大众化所采取的各项改革举措留下了深刻印象,很有收获。
【送法进校园】
开封中院院长为学校师生作法制报告
12月4日,开封中院院长詹玉锋到开封市第二十五中学,为200多名师生作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制报告,受到广大师生的一致欢迎和好评。
詹玉锋院长结合自身的工作经验和法院办理的青少年犯罪案件,就与在校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律事项,着重讲了三个方面的问题。他提出,法律是规范、规则、规矩,法制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制。良好习惯要从小养成,遵纪守法要从我做起。他分析了青少年犯罪的主要情况及主要原因,指出青少年犯罪常见的5种类型及后果,告诫广大青少年引以为戒。最后,詹玉锋院长希望广大青少年,要勤奋学习、志存高远,做一个自强自立的人;要加强修养,品行端正,做一个情趣高尚的人;要远离诱惑,防微杜渐作一个身心健康的人。
【普法宣传】
焦作法院集中开展"12.4"普法宣传活动
今年12月4日既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又是我国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纪念日。为组织开展好"12.4"法制系列宣传活动,为全市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12月4日上午,焦作市两级法院集中开展了"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法官们走上街头、走进社区,将法律送到了老百姓的家门口。
在活动现场,法院干警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进行法制宣传。法官们一边向过往人群发放各类宣传资料,一边向群众讲解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如民间借贷、邻里纠纷、医疗纠纷等。尤其是焦作中院印发的新《民事诉讼法》和新《刑事诉讼法》亮点解读,由于语言生动,通俗易懂,贴近实际,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接受监督】
商丘中院举行"法院开放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大学生走进法院
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促进法院公正执法、廉洁执法,11月29日,商丘中院举行了"法院开放日"活动,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和30名商丘师范学院法学院学生走进法院,走近法官,切身感受司法公正与公开。他们先后参观了审判设施建设、法院文化建设、院长办公室,旁听了案件的公开审理。孙同占院长对大家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向大家详细介绍了法院的组织机构、职能及近期主要工作情况,孙院长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长期以来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他们一如既往地对法院的工作给予关心、支持和监督。
【执行工作】
漯河法院首创"执行大头贴"敦促债务人现身还款
近日,漯河市召陵区法院率先在全市试行"大头贴悬赏执行"制度,放大印刷被执行人的头像、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载明执行案情,张贴到公共场所,号召社会群众对被执行人行踪、财产等进行线索举报,并公开承诺兑现相应奖励。不到半月时间,就有被"贴"的执行人主动或被"挖"现身还款。标的额在5万以下的案件执结率达100%。这一制度在全市法院得以推广,"大头贴"张贴6万余份,征集有价值线索3500条。
【创新服务】
汝南法院开通法律热线方便农民工维权
"喂,您好,请问是汝南县人民法院吗?我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我们老板拖欠了我们好几个月的工资不发,现在我们吃饭都没钱了,我们应该怎么办?""你应该这样办……"。12月3日上午一上班,汝南法院的法律热线便响了起来,一农民工打电话来咨询法律问题,接听法官认真地给予了答复。
针对农民工外出务工容易发生欠款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这一情况,今年年初,汝南县法院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对涉及农民工利益的案件,除了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和依法缓交、免交诉讼费、执行费外,该院还开通了"农民工法律热线",并公布了电话号码,热情帮助农民工解决法律难题,及时为农民工提供更加简单、便捷的法律服务。
该院指定一名经验丰富的法官为接线员,负责上班期间接听电话,晚上和节假日由一名值班员为接线员,保证了农民工法律热线电话全天候服务。截至12月3日,该院共接到全县涉及农民工利益热线电话79个,为农民工解决各类难题68件,有16名工人通过热线咨询讨回了工钱。
【案件报道】
农民工老杨讨薪记
年近六旬的杨清军是南阳市郊区的失地农民。2010年初,他和4位老乡在朋友的介绍下受雇于南阳市某物业公司,在一家医院当起了清洁工。
可没干多长时间,大家就发现物业公司发放工资不及时,最多的一次竟拖欠长达半年多。大家商量后决定找老板结算工钱后就不干了,可公司却一直以无钱为由,拒绝为他们兑付。2011年8月30日,老杨带着大伙儿来到南阳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寻求帮助,劳动监察局经认真核实后,向物业公司发出了《告知书》,督促其尽快支付老杨等人的工资,然而物业公司却无动于衷。正当老杨等人为此事发愁之际,南阳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向南阳中院申请对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强制执行。
南阳中院执行局接手案件后,先后7次到物业公司要求其尽快履行义务,但公司负责人张某却每次都以"资金到账立马就还"为借口软磨硬抗。2012年9月底,眼见张某"最迟三个月内兑付杨某等人工资"的承诺已经超期近半个月,南阳中院执行局决定对张某采取拘留的强制措施。决定下发后,物业公司最终于11月20日将拖欠老杨等人的工资款交到了法院。
为了让老杨等人重拾信心,南阳中院请院长庞景玉亲自为他们发放讨回的工资,告诉他们,法院已经与劳动监察部门建立了农民工工资追讨联动机制,并且开展了"农民工工资集中清理月"活动,对那些恶意拖欠工资的"黑心老板",一定会严厉打击,让他们不敢赖账。
"明年我还出来打工,有了法院和政府的支持,我们还怕个啥!"受到鼓舞的老杨信心十足地说。
责任编辑:齐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