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区法院四项措施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犯罪

  发布时间:2009-07-15 09:15:44


宛城区法院在开展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活动中,坚持“打防结合、注重实效”的原则,采取“一准、二严、三快、四陪审”四项措施,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一是做到准确定罪量刑,坚决杜绝冤假错案。该院在审理案件中认真做到严把案件质量关,不放纵犯罪,使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刑事处罚,在量刑上坚持无法定情节一般不从轻判处、尽量不适用缓刑、适时并处罚金,并责令犯罪分子退赔赃款赃物,弥补和减少被害人的损失。针对部分群众唯利是图、对可疑人员住宿、可疑物品买卖缺乏警惕,明知是赃物还要贪便宜购买的,主观上助长“两抢一盗”犯罪的,对此类犯罪重点严厉打击。

二是严格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专项斗争中,该院坚决贯彻“严打”方针,力求体现一个“严”字,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犯罪,绝不以罚代刑,更不毫无原则地降格处理。该院始终把斗争锋芒和打击重点对准“街头两抢”、“入室抢劫”、“入室盗窃”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重生命财产、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稳定的犯罪,对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危害大的人员,特别是累犯、惯犯,坚决快捕快诉快判,依法从严惩处。

  三是做到快审快结,确保刑事案件在最短时间内得以审结。要求所有刑事法官“手到、眼到、心到”,全体人员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确保审判任务的圆满完成。采取检察机关起诉当日即审查立案、当日即向有关案件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开庭审理后即加班加点拟制判决文书等方式从快审理判决。

    四是注重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努力做好未成年人“两抢一盗”案件的刑事审判工作。针对在“两抢一盗”案件中,18岁以下的青少年犯罪的案件较多的情况,该院积极采取措施,加大人民陪审员的参审率,人民陪审员从不同角度寓教于审,循循善诱,深入细致的说服教育感化,使青少年容易接受,促其真诚悔过,回归家庭,不再危害社会。

 

责任编辑:吴红军 齐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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