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工作中正确协调处理行政机关、法院以及行政相对人三者之间的关系,用科学发展观的观念指导、衡量行政审判工作,坚持“六心工作法”,化解行政纠纷,以高质量、高水平的行政审判工作为和谐社会及经济发展做贡献。今年1至8月,该院共审结各类行政案件70件,经行政协调促成撤诉68件,撤诉率达97.1%。
“六心工作法”即:
用“爱心”加强诉前协调和解。法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用爱心体谅双方当事人,多一份爱心,少一份抱怨,多做调解息诉和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引导当事人自愿调解。对矛盾尖锐、政策性强的行政案件,如涉及计划生育、土地流转等群体诉讼,在立案审查阶段,提前介入,主动与行政机关协调,耐心疏导,防止事态扩大,注重大局稳定。
用“细心”加强庭外协调和解。法官在工作中,认真仔细对待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对待当事人体贴细致,将细心体现在诉讼的全过程。对于行政赔偿案件,多做调解工作,促使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对于因平等主体间民事争议引发的行政裁决、行政处理等案件,多做和解工作,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或撤诉。
用“耐心”加强庭内调解。要求每个法官对当事人要有耐心,在庭审中做到仪表端正,精神饱满,精力集中,耐心听当事人陈述,耐心让当事人谈自己的看法。对案件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法官耐心向当事人宣读、解释,引导当事人依法行事,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做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用“公心”注重发挥听证作用。对当事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在作出是否准予强制执行裁定前,充分发挥听证程序,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为双方提供一个对话平台,法官在同一平台上辩法析理,说服教育,增进理解,平衡各方利益。
用“热心”注重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协调和解。对涉及专业性、技术性强的行政案件,积极邀请具备专业技能的陪审员参与协调,利用其威信高、熟悉风俗民情的优势更容易让当事人信服,促成和解。
用“关心”加强回访反馈。行政案件结案后,定期回访当事人,通过上门征询意见、召开座谈会、举办法制讲座和提出司法建议等多种形式,延伸审判效果,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共同关注当事人在执行环节的生活状态,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关怀备至,努力营造“官”民和谐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