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的工作性质,决定了我们日日处于各种矛盾纷争中,容易身心俱疲,因此,我们需要文化来滋润心田,需要深沉大气厚重的文化来醍醐灌顶,修身养性。南阳府衙就是这样一个极佳的去处,那里是繁华都市中的一片清静之地,走在青石板路上,置身于开阔的府衙建筑之间,流连于一幅幅府衙楹联面前,品读着前人留下的深厚、深刻而又简洁明了的语句,让人回味无穷,在叹服于国学的博大精深之时自己也悟到了许多法官的真谛。
府衙楹联是府衙文化的浓缩和精华,这其中也蕴含着许多古今相同的哲理。
“看阶前草绿苔青无非生意;听墙外鹃啼鹊噪恐有冤魂。”此联从门前墙外的草绿鸟啼,怦然想起刑官在判理民案过程中,恐有疏失,难免会发生冤案,为此应该深自警惕,慎加审察。作为法官,日日接触很多案件,有时难免心生懈怠,但作为法官,“笔下有财产万千、笔下有善恶忠奸、笔下有是非曲直、笔下有人命关天”,当时时警醒自己,不仅刑事案件判案当慎重,即便是民事案件,如果处理不妥也会引发人命关天的大事。想起一起执行案件,是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一个六十多岁的老汉骑电动三轮车把同村一个年轻人撞成了残疾,十几万的巨额赔偿让老汉家原本艰难的日子更是雪上加霜,一次麦收后执行人员去执行老汉的卖粮款,老汉悄悄拿起一瓶农药准备喝下去,幸亏执行人员及时发现夺过了药瓶,才避免了一起伤亡事故。司法时必须要如履薄冰般谨慎小心。
“春雨无私,进衙先拜清风二字;清筠有节,出府再留正气一身。”此联警励出入的官员为官者要清廉,更要品正,为人要正直不阿。作为法官,时时置身于各种诱惑之中,公廉应是自己的行为准则之首。古人说“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但要做到“公廉”二字的确不易,古人曾说:“能吏寻常见,公廉第一难。”法官虽不是行政意义上的“官”,但在老百姓看来就是决断他们命运的“官”,因此,公廉必须是法官之本。有时一些法官看到律师代理一起案件的收入就要高过自己一个月的工资,而一起案件办下来法官从发手续、调解、开庭、写判决到订卷,工作量不比律师少,心里产生了不平衡,认为自己吃点拿点不算什么,岂不知“取一文我为人不值一文”,且法律的天平上,一丝一毫的不公都会使之倾斜。
“不要百姓半文钱原非易事;但问一官二千石所造何功?”上联说,为官清廉,不要百姓半文钱虽非易事,但也要努力去做。下联说,知府拿了朝廷的俸禄就要时刻提醒自己多为老百姓办点实事。清年初年对各级官员高标准严要求,但部分官员不求有功,只求无过,造成无所事事的不良氛围。清代笔记小说上曾记载一位平庸知府的故事:某知府梦游地狱受到阎王爷的审判,阎王爷要把他下到十八层地狱。知府高喊冤枉,说:“我是一个清官,不拿百姓一针一线”。阎王说:“清官就算好官吗?如果这样的话,搞个木头桩子坐到大堂上岂不更好?木头还不吃不喝呢!朝廷设官为治,是让你去为老百姓办实事的,不是让你去当木偶的。”此联还有一层深意就是告诫为官者不能只追求“清廉”的名声,更重要的是为老百姓办实事建功业。当前法官中也有人认为,干活越多出错的几率也大,不如少干活,避免出错。但当法官不能尸位素餐,要问问坐在这个位子上是不是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事。不能因为怕信访就不想办案件,怕当事人找麻烦就能拖就拖。
“刑赏本无私是是非非敢信不违民志;毁誉何足计明明白白但求无愧我心。”上联说,赏罚无私,对就是对的,错的就是错,是非分明,才敢说没有违背老百姓的民意。下联说,为官一任难免受到诋毁和赞誉,但这些都不足为计,为人为官要明明白白坦荡无私,只求无愧自己的良心就行。作为一个法官,被当事人误解的情况也会发生,记得一起交通事故案件,自己从来没喝当事人一口水,判决下来时,被告却指着自己谩骂,认为自己徇私舞弊,偏袒原告,觉得费心费力为当事人却得不到理解,甚至被误解,心情烦闷不知道如何排解,读了此联顿觉豁然开朗,只要无愧我心,那怕暂时受些委屈,终会云开雾散。
“莫寻仇莫负气莫听教唆,到此地费心费事费钱就胜人终累己;要酌理要揆情要度时事,做这官不清不勤不慎易作孽难欺天。”上联警示劝诫百姓,不要寻仇不要负气,更不要听人教唆来这里打官司,进到衙门里费心费事费钱就算最终打赢了官司也会使自己身心疲累。下联告诫为官者,处理政务审断案件一定要斟酌情理考虑具体情况,做官者如果不清不勤不慎很容易造孽,造孽之人可欺人但难欺天,终究会受到上天的惩罚。目睹一些离婚案件,曾经恩爱的夫妻为争财产反目成仇,甚至引起双方家族的争斗,有的邻里纠纷,邻居之间为一点小事斤斤计较,互不相让,伤了和气。古代司法官对亲情的珍视,对百姓疾苦的体恤和他们在息诉时表现出来的司法智慧,对今之法官处理案件仍有借鉴意义。
“当盛怒时忍耐须臾,俟心气平和省却无边烦恼;处极难事沉思片刻,待精神贯注自然有个权衡。”当事人打官司,闹到上法院这一步,一般矛盾都比较深,积怨比较大,或者是一时意气用事,吓唬一下对方,此时,若法官明察秋毫,待当事人怒气消时处理案件,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一起离婚案件,原告和被告因家务琐事闹了矛盾,原告一气之下起诉到法院,被告应诉后盛怒下同意离婚,于是法官就按照当事人同意离婚的思路继续往下审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结果法官越处理两人的矛盾越深,但谁都不想低头,官司一直打下去,一审判决后,原告上诉,二审发回重审,重审法官了解案情后,仅仅是心平气和、和风细雨地和原告促膝谈了两个小时,了解到原告其实并不想离婚,一番劝慰下来,原告撤诉了,答应回去向被告道歉好好过日子。一起历经2年多的发回重审案件2个多小时就解决了。
“狱贵得情宁结早,判防多误每刑轻。”上联说审理案件贵在合乎情理,一定要早早结案。下联说判定刑案难免有失误,因此量刑要轻一些。我国传统民间社会对法律的认识是“法不外乎人情”,法律是一般人情的条文化。立法是总结“人情”并整理升华“人情”的过程,司法是“人情”在具体案件中的操作过程,守法是以法律化的“人情”约束个人私欲的过程。在基层法院,多是一些简单民事纠纷,一些老法官在判案时,先以自己的社会经验考虑这些纠纷情理上该如何解决,然后再找寻法律条文做依据,处理案件效果就比较好,也易于调解结案。而一些新法官先对号入座找到法条,再考虑案件从逻辑上如何依法解决,往往就造成机械司法,处理效果差。
“读史使人明智”,读府衙楹联,品法官之道。让我们用深厚的文化底蕴来灌溉自己的心田,丰富自己,让自己身为一名法官,以强大的人格魅力和高超的司法技巧使当事人心服口服,不怒而威。这是文化的传承,也是前人留给我们的智慧启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