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区法院加强人民法庭工作保稳定促和谐

  发布时间:2009-07-15 09:01:21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为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特有的社会功能,认真落实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利民各项措施,采取有力措施着力加强人民法庭各项工作,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建设。

第一,加强人民法庭制度化建设,强化规范化管理。宛城法院根据本院七个人民法庭的实际情况,对院和各个法庭原有的管理制度重新进行梳理,制定和完善了管理制度,如案件质量评查制度、便民服务制度、人民法庭立案有关规定等,将这些制度统一制定成《人民法庭工作规范》,确定了人民法庭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管理工作、队伍管理以及对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的指导等各项制度,形成了“严有标准、评有依据、管有规定”的管理机制。

第二,规范人民法庭审判活动。法院健全人民法庭审判管理制度,制定下发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规定》,对人民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简单民事案件进行了严格规范,确定了具体的操作程序。同时,严格案件质量评查、检查制度,定期对人民法庭办结的案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的及时处理纠正,促进法庭审判质量的提高。此外,特别强调奖惩激励机制,突出单项考核,明确奖惩指标,规范奖惩程序,根据工作岗位性质不同,设立了调解能手、办案能手、执行能手、记录能手、优秀裁判文书等奖项,并即时奖惩,使激励效果立竿见影。

第三,进一步加强法庭的队伍建设。首先宛城法院克服人员少的困难,为注重在人员配备上向人民法庭倾斜,把一批政治过硬、业务精通、有责任感的高素质法官选派到人民法庭担任重要领导职务。同时,配足配强审判力量,把学历层次高、年富力强的同志充实到基层法庭。其次法院党组不但优先解决法庭庭长、副庭长的职级待遇问题,还明确规定,有法庭工作经历的,在晋级晋升提拔等方面优先考虑,新录用人员必须到基层法庭工作一年以上,真正使人民法庭成为“领导干部的选拔基地、审判骨干的成长基地、新进人员的锻炼基地”。

第四,加强对法庭工作的指导,为在法庭工作的同志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法院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主管副院长任副组长的人民法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人民法庭工作的整体部署、领导和协调,领导小组坚持定期深入各人民法庭检查指导工作,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与法庭所在辖区的乡镇党委、政府的协调联系。在保证人民法庭办公办案经费的同时,对在法庭工作人员每月给予一定的伙食补助和驻庭补助,使法庭工作人员安心工作。

第五,认真落实就地办案、巡回审判的便民措施,在坚持原有做法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出三项措施,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普遍好评。一是六讲清法。针对在巡回审判中遇到的问路无人指、调查无人说、就地开庭无人听等情况,该院归纳出六讲清工作方法,即讲清立案依据,讲清诉讼权利,讲清是非曲直,讲清权利义务,讲清法律政策,讲清利害关系,做到了胜诉方赢得堂堂正正,败诉方输得明明白白,案结事了,息诉宁人。二是设立巡回审判点,地点固定、时间固定、人员固定。该院在距离法庭较远的四个乡镇设立了四个固定巡回审判点,固定每周二下乡办案,风雨无阻。三是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职能作用,不断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主动加强与基层民调组织、村委会和各乡镇司法所等基层组织的指导和沟通。定期培训民调员、村委会成员,向他们赠送法律书籍,定期进行坐谈交流审判经验,使第一道防线第二道防线紧密结合,在源头上化解了大批纠纷,有效避免了因群众不知法、不懂法而带来的不当信访、上访事件。

第六,加大投入加强法庭物质装备建设。近年来,法院克服困难,加大力度,多方协调,争取专项资金积极进行标准化法庭建设。其中溧河人民法庭占地8.2亩,建筑面积900平方米,内有大小两个审判庭,调解室、接待室、证人休息室、图书室、会议室、娱乐活动室等一应俱全,成为全市法院标准化的一流法庭。同时,宛城法院加强法庭信息化建设,为各庭配备了必要的现代办公设备,现在各人民法庭通过通讯专线与院机关网络联网运行,极大地提高了人民法庭办公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

              

责任编辑:吴红军 齐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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