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嫌邻居吵闹影响自己休息,竟闯入邻居家中闹事伤人,这种“维护自己权利”的方法最终付出法律的代价。近日,被告人任某被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判决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1年5月26日23时30分许,被告人任某酒后回到其租房处,因抱怨对面二楼王某经常吵架影响其休息,将王某的房门及门锁撞坏,闯入屋内,对正在床上睡觉的王某扇了一耳光,并抓伤王某的胸部。事后,被告人任某的女友与被害人王某达成协议,赔付其5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任某未经同意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根据其悔罪表现,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