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构建和谐司法,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法院在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同时,加强法律释明工作,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强化立案释明。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向当事人讲明诉讼的风险,引导当事人客观预期诉讼结果、慎重选择维权途径。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则将相关规定向当事人当场讲明,并告知其解决问题的正当途径,以消除当事人误解。
二是强化庭前释明。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为营造良好诉讼氛围,促进矛盾化解,在开庭前,该院通常采用“背靠背”、“面对面”等方式向当事人释明调解和诉讼的利弊,引导当事人树立妥协、双赢观念,进而理性行使诉讼权利。
三是强化庭审释明。庭审时,告知当事人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引导双方当事人充分行使举证、质证、辩论权利,同时加大调解工作力度,根据诉讼标的额和当事人的实际履行能力,选定合适的履行方式,促进双方和解。
四是强化判后释明。因双方分歧较大、不能达成调解协议而必须判决结案的,在送达时则向当事人讲明裁判的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及对其主张不予采信的理由,并详细解答当事人的疑问,消除当事人的疑虑,使当事人赢得明白,输的心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