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区法院五项措施提高办案质效

  发布时间:2011-05-06 09:14:19


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宛城区人民法院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发还改判率下降、超审限案件下降、涉诉信访案件下降和干警无违法违纪行为为目标,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执法办案水平,构建司法和谐。

   一、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从立案、送达、开庭,审判、合议到文书制作,该院均要求承办人员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否则将由承办人员向主管院长作出说明,以增强法官的效率意识,杜绝超审限案件的出现。

二、加大调解力度,力争案结事了。该院始终以“服判息诉,案结事了”为办案目标,广泛利用调解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对起诉到法院的民商事案件和刑附民案件,该院广泛采用“阶梯调解法”,即主审法官调解、合议庭调解、庭长调解、院长调解,和“调解七法”,即以理讲案法、批评教育法、案例引导法、排除矛盾法、亲情感化法、延伸调解法、以诚感化法,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利用调解化解矛盾纠纷。  

三、加强个案流转监督管理,提高办案质量。为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强化个案内部监督,减少和杜绝司法瑕疵,提高司法质量,实现公正廉洁司法,该院按照上级法院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后手监督前手制度,在立案、审理、合议、审委会讨论、文书制作、宣判送达、立案归档、执行等各个环节,均要求承办人员填写个案流转监督卡,使监督工作具体到人、落实到事,促进审判质效的提高。

   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提高业务能力。该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定期组织干警开展“优秀合议庭”、“办案能手”、“调解能手”、“执行工作能手”和“优秀裁判文书”为内容的“五项评比”活动,提高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调解协调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能力。

五、完善绩效考评机制,调动工作积极性。将案件改判率、发回重审率、案卷评查良好率均规定为考核参数,对良好率不达标或者改判、发回重审率超标的,均扣除绩效考核分,以此增强干警工作责任心,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

责任编辑:齐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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