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宛城区法院采取五项措施加强案件评查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在2010年省高院组织的“万起案件评查活动”中,该院被评查的120起案件全部合格;在2010年市中院对基层法院的司法绩效考评中,该院的个案评查工作取得了全市第一名的好成绩。
一是配足、配强案件评查队伍,为扎实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奠定基础。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案件评查队伍建设,在统揽全局的基础上选任了三名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审判经验丰富的同志专职从事案件评查工作,为开展好评查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坚持全面评查与重点评查相结合,构建科学的案件评查机制。在案件评查中,该院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不断创新评查形式,构建了科学的案件评查机制。一是坚持全面评查,即新审执结的案件,在卷宗归档前,全部交由评查办进行评查,评查合格的才能归档;二是坚持重点评查,即对被上级法院发回的案件、被上级法院改判的案件、检察机关抗诉的案件、上级领导机关要结果的案件、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案件、群众举报的涉嫌违法违纪的案件、涉诉信访案件进行重点评查,发现问题的及时报有关部门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是严格执行评查标准,确保案件评查工作不走形式。该院严格按照《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案件评查记分标准(试行)》的要求,对立案、司法技术辅助工作、文书、卷宗进行逐项评查。评查人员认为案件存在违法问题和执法过错的,由审查办提出初步评查意见后,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认定;认为是一般问题的,由评查办集体讨论后认定。最终认定存在违反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一律按零分记;认定存在执法过错和一般问题的,严格按照评查标准逐项扣分,确保案件评查工作不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
四是注重评查结果运用,增强警示教育效果。为了切实引起全院干警对案件评查工作的重视,该院把案件评查结果与无违法违纪保证金制度结合起来。在案件评查中,发现裁判文书上有错别字、案由定性不准确、法条引用错误等问题的,扣除合议庭成员10元至50元不等的无违法违纪保证金,以此教育干警增强责任心,提高案件质量。
五是及时反馈、总结,提高评查质效。在加强案件评查工作的同时,该院还及时对评查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反馈和总结。每个月对新审执结案件的评查情况通报一次;每个季度对重点评查的案件进行通报一次;年中或年尾,利用半年总结和年终总结的机会,对评查审卷的案件进行讲评。通过不断的反馈、总结,改进评查工作,提高评查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