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在参加河南省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讲:“作风建设已经采取的措施、形成的机制能不能扎根落地?已经取得的成效能不能巩固发展?对这个问题,大家在整改措施中谈了不少。我看,关键是要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作风建设是个常讲常新的课题,必须与时俱进,常抓不懈。关于怎样抓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给出了明确答案:抓常、抓细、抓长。结合法院工作,我有以下三点体会:
一、作风建设“抓常”要从制度化入手
作风建设要聚焦制度建设,“把制度建起来、把规矩立起来”是新形势新任务下作风建设的必然要求,要针对日常管理中的常见的突出问题,定规矩、明标准,如,健全完善会议纪律规定、考勤管理办法、值班管理办法、请销假制度、着装礼仪规范、卫生制度、庭审规范、会见当事人规范、绩效考核制度、调研宣传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等规章制度,制定、修订一套符合当前形势任务的工作制度,确保管理的科学、严密、系统,确保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用制度管审判权,用制度管日常事,用制度管全院人,为落实管理打下坚实基础。
二、作风建设“抓细”要自精细化体现
精细化就是要管理到位,每名干警、每项工作、每个岗位都要有精确的职责和标准,要有精细化的量化评价体系,细到流程怎么往下走、环节问题怎么落实、规则怎么评分、监督解决什么问题,怎么提高质效,总之,是要体现制度的执行力。
三、作风建设“抓长”要在长效化发力
优良的作风和良好的形象是自身发展和法院发展的重要基础,树立“共建共治共享”理念,激发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让干警成为法院“主人翁”,要时时处处加强干警教育,为干警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塑造人性化的管理理念,激励干警工作热情,能够让干警感受到自身价值,增强干警工作的自觉性,保持优良的心态,树立积极的工作态度,培养严谨的工作作风,让个人的发展融入法院高质量发展的洪流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