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服务中心“我为群众办实事”十项承诺

发布时间:2022-08-10 09:11:38







为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让每一个人民群众在诉讼服务中心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根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和上级法院要求,宛城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作出如下承诺:

01 登记立案便捷化

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公示诉讼立案和执行立案材料清单,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做到当场立;对材料不全的做到一次性告知,坚决杜绝拖延立案、限制立案。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无需提交判决书生效证明,由人民法院主动核查判决生效情况,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引导当事人使用更便捷的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等网上立案途径,对于网上立案的及时审核立案;对于老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或特殊案件,当事人选择线下立案的必线下立案,不得强制网上立案。

02 跨域立案高效化

当事人可到我院进行全国范围内的跨域立案,接到跨域立案申请后,对于材料齐全的应立即协助当事人完成跨域立案;材料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待当事人补充后立即协助当事人完成跨域立案。

03 诉费办理快捷化

依托诉讼服务平台,当事人通过短信接收诉讼费交纳通知书后,可通过网银、手机支付等方式交纳,也可通过到诉讼服务中心交费窗口一次性完成交费。对涉军、涉农、弱势群体,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落实诉讼费用减缓免政策,依法快速办理。案件结案后,需办理退费的当事人可在诉讼服务中心退费窗口一次办理退费手续。

04 诉前引导合理化

对于到诉讼服务中心欲立案而咨询的群众,依托诉讼服务大厅的相应设备,告知其诉讼风险评估、诉讼文书模板等相应司法服务设备的使用方式,以及立案流程和必备诉讼材料等立案指引。

对于已申请立案的当事人,根据其反映的纠纷情况和经常居住地等因素,因地制宜地引导其自主选择多元化解纷方式,确保案件高效处理;对有必要做诉前保全和诉前鉴定的案件,适当引导当事人及时办理,确保案件平稳落地。

05 诉讼服务人性化

保障12368诉讼服务热线畅通,工作人员应及时、热情、耐心地为人民群众提供诉讼业务咨询、案件信息查询、协助联络法院工作人员等服务,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对到立案大厅的群众细心服务,对婴幼儿安排特殊座椅,对孕妇、老人予以特殊照顾,对有交流障碍的残疾人耐心利用手语等方式沟通,对不会使用电子卷宗查询打印机等设备的群众要耐心协助指导…确保人民群众在诉讼服务中心这个法院的“窗口”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06 解纷形式多元化

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多元解纷服务,双方同意诉前调解的,借助由退休法官、公证员、律师、志愿者第三方力量组成的诉前调解中心和人民法庭调解工作室进行矛盾纠纷化解。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及时转入速裁团队进行司法确认;对于在一个月内调解不成的案件立即进行立案流转,由简案团队或繁案团队处理,做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全面推进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07 繁简分流精准化

立案时,对于当事人同意诉前调解的案件当即分流至诉前调解中心快速调解。当事人不同意诉前调解和诉前调解不成功的案件,由专门审查繁案简案的立案法官根据案情进行繁简案标记后立即随机分给简案团队或繁案团队。简案团队办理案件后发现案件比较复杂的可在合理期限内退转至繁案团队,切实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全面落实电子卷宗随案快速流转,避免等待纸质卷宗拖延办案,最大限度缩短诉讼周期。

08 辅助事务集约化

设立集中送达中心,由专门的送达人员为当事人提供电子送达、邮政集约送达等线上或线下送达服务,在诉讼参与人同意的前提下优先适用电子送达,当事人可便捷接收诉讼材料及文书。

组建专门的诉前保全团队和鉴定团队,对需要申请诉前保全和诉前鉴定的当事人,公示办理所需材料和流程,依托人民法院网,线上线下均可申请办理并可得到及时处理。

09 案件流转透明化

在立案录入时确保当事人信息录入完整,保证案件流转的每一环节均可利用平台推送短信通知当事人案件流转情况。推广网上律师服务平台,实现律师足不出户即可通过线上律师平台就其所代理案件进行查询、办理诉讼业务、查阅电子卷宗等操作。

10 诉服监督公开化

在立案大厅每一位立案工作人员面前设置评价器,让当事人可当即对立案工作人员的服务进行评价。通过12368服务监督热线和公示当日信访值班领导电话等诉讼服务监督途径,确保诉讼服务让人民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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