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区法院机关党委召开 做好2021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筹备会

发布时间:2022-02-21 11:59:33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2022年2月18日下午三点,宛城区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召开关于做好2021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筹备会,宛城区人民法院机关党委书记王永兴主持会议,机关党委其他委员及各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机关党委副书记李颖同志就关于各支部做好2021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从五个方面进行安排部署,一是要求制定本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工作方案。二是认真查摆问题。三是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在党员大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四是做好会中支部书记述职,开展好党员民主测评,五是列出整改清单,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   

机关党委书记王永兴强调,召开好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是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事项,各支部书记一定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开出一个高质量的组织生活会。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