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宛城区法院为促进社会矛盾的有效及时解决,在民事审判中坚持重点办理、优先办理、快速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工作方针,3月4日,该院环城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房地产商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
新年刚过,薛某、韦某等八位农民工到宛城区法院立案,起诉南阳市某建设工程公司拖欠工资。环城人民法庭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迅速深入分析研究案情,发现由于该八位农民工在承包工程时法律意识淡薄,未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书面证据存在不足。且八位农民工在起诉时声称,他们曾多次到被告公司追要工资,被告借未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百般推诿,拒不支付。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工可能面临败诉的风险,他们辛辛苦苦一年的汗水就要付之东流。为了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考虑到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举证意识和能力均较差,在经过实地调查,依法确认原被告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基础上,宛城区法院主管民事审判的院领导史新珍亲自带领环城人民法庭庭长、承办法官先后三次到被告南阳市某建设工程公司找到公司负责人进行协调,向其讲解有关法律知识,讲明农民工的辛苦和不易,并告知其如果不支付农民工工资,不仅是违法,还会影响公司声誉。同时积极和区委政法委、规划局、房管局沟通,共同做被告的工作。经过法官们的不懈努力,被告的态度终于有了转变,认识到了自身行为的错误,并主动表示愿意尽快付清拖欠农民工的工资。3月4日上午,原被告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和解协议,由南阳市某建设工程公司当场足额支付八位原告的工资报酬16000元。领到工资款的农民工们纷纷拉着法官的手,激动地说:“起诉前我们咨询过律师,都说我们证据不足,官司很难打赢,没想到法官们对我们的案件这么尽心尽力。法院为我们农民工撑了腰,真是太感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