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执行动态

宛城区法院:干警追回赔偿款 老父亲替儿送锦旗表谢意

  发布时间:2018-12-13 14:49:59




    12月6日上午,南阳突降的气温没能拦住申请人刘某老父亲的脚步,他带着一面锦旗一大早专程来到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感谢执行干警为儿子追回的赔偿款。

    刘某几年前在路上被前车撞倒后,又遭后车碰撞,颅脑损伤致一级伤残,生活不能自理。交警大队事故责任书认定前车车主杨某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后车车主王某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法院判决杨某和王某分别赔偿刘某各项损失403764.78元、274588.26元。

    判决生效后,刘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两名被执行人却音讯全无。因刘某伤残,家中生活困难,宛城区法院执行干警还为刘某申请了司法救助。

    为了尽快将赔偿款执行到位,执行干警一方面依法将被执行人王某和陈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另一方面也没有放弃追查二人下落。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怀疑被执行人之一的王某可能修改了身份信息,遂通过公安户籍比对系统查找,终于确定了王某修改后身份信息,并锁定王某住址。执行干警立即前往王某家中查找,得知王某已经和妻子离婚,只身外出,不知下落,就耐心做王某前妻的思想工作,让王某前妻给他捎信,尽快履行法院判决。在近期法院组织的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多次到王某住所查找王某行踪,在村里张贴公告,督促王某履行。

    在强大的执行威慑下,11月29日,王某委托他人与执行干警联系,表示愿意与刘某家人协商解决。 王某一次性拿来12.5万元现金,申请人表示愿意放弃部分权益,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承办该案的执行干警告诉刘某的父亲,他们将继续加紧查找被执行人陈某的下落,尽快为申请人追回剩余赔偿款。

    刘某的父亲非常感激执行干警的帮助,和女儿一起领回儿子赔偿款后,刘某的老父亲顶着严寒将写有“怀利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的锦旗送到了法院。

责任编辑:z    


关闭窗口

您是第 365757 位访客


Copyright©2024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