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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城区法院:两天一夜紧迫盯人 促执行案件和解

  发布时间:2018-05-24 08:43:01


    

    5月11日,得知一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王某要被西峡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徐玉群、薛超庆立即赶赴西峡,向公安机关出具相关执行手续后,将被执行人王某拘传至西峡法院。经过两天一夜的奔波和协商,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

    被执行人王某拖欠申请人曾某借款170万元,法院判决生效后,曾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执行中,法院从王某的 银行账户冻结扣划21万余元。

    一个月之前, 执行干警得到线索,被执行人王某因涉嫌刑事犯罪被公安机关羁押。因王某骨折,一直在医院治疗。5月11日上午,执行干警得知公安机关要对王某变更措施,取保候审,立即赶到王某所在的医院,和公安机关交接后,将王某拘传至西峡法院,组织申请人在一起协商还款事宜。王某表示愿意还款,目前因投资的生意刚开始起步,收益较少,没有能力全部还完。但其在方城县有一笔70万元的债权,愿意用来抵债。执行干警警告王某,如果协商不成,将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因王某骨折还在医院治疗,当天晚上,执行干警轮班在医院值守。5月12日一大早,执行干警带着当事人双方驱车赶至方城,确定了王某说的70万元债权后,又赶回宛城区法院。

    在宛城区法院,执行干警再次组织双方协商,王某表示愿意在10日内还款10万元,同时用500箱酒作价47万4千元抵债,如酒卖不出去,还是他的,以自己外甥的奥迪车停在法院作担保,酒送到,再把车开走;再加上方城的70万债权(如该债权收不回,则王某负责还款),今后每月还款最少3万元最高5万元。申请人表示接受王某的和解,王某的70万元债权欠条原件由自己保存,如王某没有按照协议执行,只要有一期违约则不再接受分期履行。

    5月12日下午,在执行干警的协调下,双方达成和解意见,曾某撤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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