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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宛城区法院:数九寒冬集中执行 打击老赖无处遁形

  发布时间:2021-01-14 10:38:55




    2021年1月8日,早上6点,南阳宛城区人民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执行干警们不畏严寒,迅速奔赴各区域开展行动。

    上午7点,执行干警到达被执行人闫某位于宛城区某小区的家门口附近,静静潜伏蹲点守候。

    原来2018年7月,申请人冯某与被执行人闫某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并支付购房款171818元,后因房产不能过户,冯某要求闫某依据合同约定退还购房款及约定利息,收到冯某退款要求后,闫某不仅不退还款项,还故意推诿、拒接电话。无奈之下,冯某将闫某诉至宛城区人民法院,并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宛城区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闫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并多次电话督促闫某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但闫某拒不履行且态度强横。为保护申请人冯某的合法权益, 2020年11月4日,执行干警将闫某传唤至法院,在法院闫某态度诚恳并当场与申请人冯某协商还款事宜,但在双方当事人正在协商之时,闫某却无故“尿遁”逃避执行。

    宛城区法院决定对闫某进行再次拘传,绝不能助长“老赖”气焰。为防止闫某又“躲猫猫”,执行干警在闫某家门口蹲点守候了近一个小时,7点40分,闫某的孩子出门上学,执行干警趁机冲入闫某家中,刚进客厅,未见到人,就听到卧室门反锁的声音,闫某及其妻子王某就这样把执行干警隔在了卧室门外。王某谎称闫某不在家,拒不开门,经执行干警耐心劝说,王某仍态度强硬不愿打开房门,还用家具抵住门。执行干警当即联系开锁公司强制开启门锁,直到门锁被强行打开,王某帮助闫某逃避执行的幻想才破灭,从屋内走出了“不在家”的闫某。

    执行干警依法责令闫某履行法律义务,到法院配合执行工作,闫某声称没钱,拒不接受传唤,执行干警决定对其采取拘传措施,强制带到法院,在强制拘传过程中,闫某及其妻子极力反抗,将执行干警手臂、手背多处抓伤。

    闫某及其妻子王某的行为已涉嫌构成“妨碍执行罪”,但执行干警考虑到其家里有两个孩子需要照顾,未对王某采取拘留措施,仅将闫某拘传至法院。闫某的哥哥闻讯后,连忙赶到法院替闫某偿还了全部欠款,并向受伤的执行干警道歉。但闫某拒绝执行、逃避执行的行为极其恶劣,宛城区法院对其作出了罚款3万元的罚款决定。

    本次执行行动共拘传8人,司法拘留3人,执结案件5件,执行到位金额60余万元。三九寒冬,冷风刺骨,但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始终是宛城区法院执行干警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

责任编辑: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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